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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盛銀行』連動債被騙

我在日盛銀行買了一檔『富麗糖皇』連動債被騙。

首先

當初理專(邱美琴) 說這檔連動債不錯

也沒有解釋下檔不保本。

結果

現在過了半年理專逃到中國大陸去了;此外

經理也辭職了。

我到中壢分行去詢問

行員解釋說:人都跑了

就算了。

後來

我詢問總行的陳副理。

他居然推卸責任

電話也不接。

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辦? 若要組織自救會要如何起步? 心有不甘

請問個位我如何申訴? 
網友您好喔~由於這是有合約的~我想在合約內應該也有載明啦~所以你想要找銀行賠不是很簡單啦~提供你一則報導~希望對你有幫助喔!【維特專欄】連動債大出包 認賠出場?還是ㄠ下去?肯定銀行願意協商 冀望也能照顧弱勢客戶 繼投資型保單之後

前些時候「出包」最熱門的金融商品

就是「連動債」了。

由於虧損的範圍太大

所以陸續有銀行與投資人達成協議

也希望藉此減少投資人的損失。

  連動債的定義

過去筆者便已提過在此就不贅述

相信在此波投資過連動債

且產生虧損的投資人

未來應該也不敢再接觸了。

  雖然說投資盈虧自行負責

但我看到金管會的某位仁兄面對媒體時

竟然說連動債商品

本來就不是一般大眾可以輕易嘗試的。

就如同期貨一般

為何不在金融機構開始銷售連動債商品時

就提出警語?這是一個金融監理單位所應該有的態度嗎?政府既然如此

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此次銀行會願意出面解決問題

主因還是因為投資結果

跟當初理財專員所宣傳的結果

差異實在太大。

獲利%、保本等等幾乎全部跳票

銀行提出的解決方式不外乎幾種

由銀行及投資人各自吸收部份損失

然後結清帳戶出場

不然就是協助投資轉換其它金融商品。

當然轉換其他金融商品時

銀行也會給予相對的優惠。

  如果是筆者來選擇

我應該會選擇轉換其他金融商品

畢竟這次事件銀行是比較理虧的

所以在談判時

只要條件不是太苛刻

銀行大概都會接受。

而且有了前次的經驗之後

銀行在協助客戶轉換金融商品時

必會更加謹慎

這時投資人應該稍微會有保障一點。

  畢竟錢已經損失了

要如何賺回來才是重點

就算選擇跟銀行結清

把錢拿回來

之後仍然是要尋找其他的投資標的

才能夠賺得回來

與其如此到不如在第一時間

就跟銀行轉換商品

相關的條件都會比較優渥一點。

  這次的事件不單是投資人學到了經驗

銀行方面應該也得到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在往後銷售類似的金融商品時

將會更小心謹慎

對於整體金融投資市場是有正面幫助的。

  尤其銀行願意出面跟投資者協商更是值得肯定

但我也希望銀行在面對其他客戶族群時

也能夠有同樣的態度

畢竟多數大額投資連動債

都是銀行重要客戶

為了挽回客戶的心

銀行此次也是不得不的選擇。

  很多金融的糾紛

其實只要銀行願意

糾紛事件將會大幅減少

也希望往後銀行對於較弱勢的客戶

也能秉持此次的態度

相信國內金融環境的進展

將會往前邁進一大步。

資料來源 : 卡優新聞網達人專區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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