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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星期離職根據勞工局規定雇主該給多少?

我在8/9(一)去一間公司上班至8/13(五)因為某些因素當天告知公司想離職但因為公司希望我做到請到下一位員工為止所以9/14(六)還是上班但因為星期一要去外縣市公司面試所以也打電話給公司說星期一沒辦法去...就這樣做到星期六然後星期日放假

本想算了因為臨時離職對公司有虧欠乾脆不回去拿錢但之前跑銀行跑郵局溜狗都有用到機車錢目前也缺錢想想還是回去拿薪資...月薪18000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9小時星期六做4小時好像工作第3天就幫我納入健保

離職後公司幫我轉出所以我想應該不會扣到健保自負額?勞保部分不曉得如果有加入我工作1星期自負額約多少?這樣薪資公司怎麼算最少要給我多少錢?怎麼算?
你好~月薪18000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9小時星期六做4小時好像工作第3天就幫我納入健保

離職後公司幫我轉出所以我想應該不會扣到健保自負額?會扣健保自負額 是以月計算~所以會扣一個月份勞保部分不曉得如果有加入我工作1星期自負額約多少?有勞保就有健保~以投保日計算這樣薪資公司怎麼算最少要給我多少錢?怎麼算? 大約是這樣月薪18.000元*5.5/30=3.300元加班費5*101=505元共3.805元扣除健保自負額18

300*4.55%*30%=250元勞保自負額18.300元*7.5%*20%=275元*3/30=27元還有3.528元但是你只工作5天半~勞健保的70%公司會替你負擔嗎?不太可能18.300*4.55%*60%=500元18.300*7.5%*70%=960元 參考資料 隨緣
8/9(一)上班至8/13(五)

但 8/14(你打成9/14(六)好像是誤打)依此來看

你工做未滿六天

依勞基法規定只可按實際工作到班時間領6.5天的薪資

用18000÷30x6.5應該就是你該領的錢第36條(例假)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作為例假。

;因你原文敘事不清楚

未明確交代工作的雇主單位是「週休二日制」或「非週休二日制」(兩者算法有別)

故我講的只供參考

若為前者

週六還得加倍計薪(算加班)

若為後者則有爭議

你原文未交代工作的休假制度

別人無法替你算帳勞健保既有投保‧遲辦原因為何?你未交代因你?因公司?無法作答

但必會扣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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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8290305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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