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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在法院公正結婚的條件??

如題~~~我跟另一伴想要公正結婚一個20歲1個19歲請問那還要法定代理人嗎??我們要去法院公正 需要什麼條件or有什麼東西該準備的還公正的日子 是我們自已選的嗎??麻煩知道的大大們........告訴我最好能清楚一點 謝謝.....
匿名:您好仁豪對於您所提問題

提供一些資料供參考:祝您們結婚順利快樂。

事先電話預定公證結婚日。

例假日1500元平日1000元公證費及書表影印費。

英文證書者

400元。

你要先去地方法院申請時到服務台去填寫書表。

要帶男女雙方及兩位證婚人身分證(及影本)到地方法院提出申請。

之後法院人員會通知你幾號在第幾個法庭由法官證婚。

到時新郎新娘及兩位證人都要到場。

法院會電腦製作結婚證書。

30日內到戶政所登記

過期會罰款。

切記要帶結婚戒指因為有一段是交換信物及拍照。

當天要穿整期清潔。

最好提前早到十分比較好。

還有要帶兩個紅包給你們的證婚人。

公證並沒有限制地點唷。

主要依你們的方便性就可以了。

以下地點可以作參考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聯絡地址:23653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一三八號◎聯絡電話:(02)2261-6714所轄簡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務分配區域板橋簡易庭聯絡地址:22008板橋市民生路一段三十巷一號聯絡電話:(02)2961-7322事務分配區域:臺北縣板橋市、永和市、中和市、三峽鎮、鶯歌鎮、樹林鎮、土城市三重簡易庭聯絡地址:24141臺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一四五號聯絡電話:(02)2971-0166事務分配區域:臺北縣三重市、蘆洲鄉、新莊市、泰山鄉、五股鄉、林口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聯絡地址:10048臺北市博愛路一三一號◎聯絡電話:(02)2314-6871所轄簡易庭所在地及其事務分配區域臺北簡易庭聯絡地址: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六巷一號聯絡電話:(02)2314-3050事務分配區域:臺北市中正區、萬華區、大安區、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新店簡易庭聯絡地址:23146新店市中興路一段二四八號聯絡電話:(02)8919-3866事務分配區域:臺北市文山區、臺北縣新店市、坪林鄉、石碇鄉、烏來鄉、深坑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聯絡地址: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一九○號◎聯絡電話:(02)2831-2321【公證結婚注意事項】1.辦理公證結婚

在辦公時間內

應隨到隨辦。

2.結婚日期

由結婚人自行擇定

如其結婚日期在星期日或國定休假日時

應於前一天辦理聲請手續

並繳納公證費。

3.公證人收受當事人公證結婚聲請書時

應注意審查是否合法

並得就到場人為必要之詢問。

4.公證人於公證結婚儀式舉行時

應切實查核到場之結婚人、法定代理人及證人是否本人。

5.結婚人有下列情形者

不得為其辦理公證結婚。

(1)男未滿十八歲

女未滿十六歲者。

(2)女子自前婚姻關係消滅後未逾六個月之期間

但已分娩者不在此限。

(3)違反民法第九八三條所定親屬結婚之限制者。

(4)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結婚而未經受監護人之父母同意者。

(5)重婚者。

(6)因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而與相姦人結婚者。

6.結婚人如有原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情形者

應命其提出國民身分證查核

必要時得命提出戶籍謄本予以核對。

結婚人如男已滿十八歲

女已滿十六歲而未滿二十歲者

其法定7.代理人(即生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應親自到場

行使同意權

其不能到場者

應出附有印鑑證明書之同意書或經其他公務機關簽註之同意書。

8.未成年人結婚

其法定代理人到場行使同意權時

應於公證聲請書有關欄內

記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身分證字號

表示同意

並由其於公證結婚證書上簽名蓋章。

9.現役軍人聲請辦理公證結婚

應繳驗所屬長官核准其結婚之證明文件。

在核准結婚之日期前

不得舉行公證結婚儀式。

10.現役軍人結婚時

應於公證結婚證書有關欄內

註明請求人為現役軍人

並記載核准結婚證明文件之日期及字號。

11.現役軍人所繳驗之核准結婚證明文件

由公證處附卷備查。

如必須繳回者

應具備繕本或複印本

經佐理員核對相符

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

並蓋章於該繕本或複印本上

送請公證人核准後發還之。

12.公證結婚典禮時

男女雙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等必須各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補給證)及私章親自到場

並應當場在公證結婚書上簽名、蓋章。

公證人簽名

亦必須當場為之。

13.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其一方為外國人時

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大使館、領事館發給之婚姻狀況宣誓書或經其簽證得為婚姻之證明文件。

如為外國軍人時

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大使館、領事館或服務機關、部隊主管

發給之軍人結婚批准書。

14.華僑聲請公證結婚時

應提出僑居地大使館、領事館或華僑團體等

相當機關簽證之證明文件。

15.結婚人

如為無國籍人或為與我國無外交關係之外國人時

應繳驗足以證明其婚姻狀況之適當證明文件。

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胡大俠的最佳解答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11901863
登記時可由你們其中一人攜帶男女雙方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份證正本(並備影本以供法院公證處附卷備查)及印章

結婚人及證人皆須年滿二十歲

若未年滿二十歲

男需年滿十八歲女需年滿十六歲

並也要帶其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印章

到法院公證處填寫公証請求書辦理預約登記。

你們可以自己選擇你們想要舉行公證結婚的日期

但是要在你所選定結婚日子之前五個工作天以前

前往法院登記。

只是若你們是選擇平日結婚

公證費用是一仟元

若是選擇在假日結婚

要商得公證人同意(原則上是沒問題的)公證費用則要一仟五百元。

若你們需要英文公證書則都要加收四百元。

另外

告訴你一些基本規定

男女雙方以及兩位證人(均需年滿二十歲

若男女結婚當事人男年滿十八歲

女年滿十六歲但未滿二十歲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應親自到場

這些應親自到場人都要帶國民身分證和印章。

 (你們該不會是外籍或華僑身分吧

此部分我就略過不提了。

) 在服裝方面則沒有硬性規定結婚人是否要穿著禮服

但是服裝要整齊

另外參加婚禮的人員也要服裝整齊

所有應到場人應於所訂結婚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並辦理報到。

 公證結婚儀式舉行完畢後

公證處會交付結婚公證書三份

其中一份請你們儘速帶至你們任一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滿20歲就沒問題~~19歲要法定代理人~~公證的話~~第一次去~~要準備雙方的身份證印章~~還要找2個證人~~也需要他們的身份證影本~~1個人去辦就好~~日期要挑10天後的樣子~~(有點忘了..是7天還是14天~~)然後要付1000的公證費~~日期可以自己挑~~可是要找10天後的日子~~(還是不確定..反正是10天左右啦~~)公證那天~~看你們有沒有要交換戒指~~沒有的話~~也沒關係~~證人在公證那天要帶印章跟身份證出現~~新郎新娘那天也要帶身份證印章~~差不多就這樣~~建議你們那天一起去~~方便直接挑日子~~不用再跑一趟~~你方便去的地方法院就可以了~~不用指定哪間~~
恭喜ㄋ~滿十八歲就不需法定代理人ㄌ只要兩位證人還有他們ㄉ身分證.印章同樣ㄉ你們也需準備身分證.印章ㄛ還有公證費平日1000元假日1500元結婚公證書四份20元請求書2元這樣就可以ㄌ至於要穿禮服或便服要不要戴過結婚戒指或是宴客都由你們自己決定公證結婚後要記得帶結婚證書.你們兩人ㄉ印章身分證.戶口名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ㄛ~公證結婚ㄉ時間.日期由你們指定
1.需要去法院登紀你們那一天要公證

如果是假日要公證手續費1500元

平日750。

2.去法院登記時須代男女結婚人的身份證及印章

證婚人的身份證印章也要帶

身份證要正本

新朗及新娘的戶籍騰本個一份要1個內申請的。

3.公證日子可以自己選4.公證當天穿著簡單乾淨衣服.不要穿牛仔褲。

我下星期天就要去法院公證.祝你們幸福
○申請程序: (1) 結婚日期及場次由結婚人自定

舉行儀式場次可選時間如下(實際場次時間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時ˋ11時ˋ下午3時;星期六ˋ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上午10時ˋ11時(2) 登記時需由結婚人的其中一人至少由結婚日前三天(扣除例假日)

親自到各地方法院辦理登記

地方法院辦收時間為上午8:30~12:00ˋ下午13:30~17:00(實際收件時間以各地法院公告為準)(3) 到服務台購買公證請求書

如有需要

可購買結婚公證書英文版。

(4) 把公證請求書填寫後交至服務台登記

並繳交結婚公證書4份ˋ公證費。

○申請公證登記時需攜帶物品:1、 結婚人雙方之國名身分證正本及影本1份

印章及2位年滿20歲的證人之國名身分證影本(要與結婚人無親屬關係)

如結婚人未滿20歲者

但男滿18歲及女滿16歲

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攜帶國名身分證及印鑑

一同前往辦理登記。

2、現役軍人聲請辦理公證結婚

應繳驗所屬長官核准其結婚之證明文件。

在核准結婚之日期前

不得舉行公證結婚儀式。

3、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其一方為外國人時

應繳驗各該當事人所屬大使館、領事館發給之婚姻狀況宣誓書或經其簽證得為婚姻之證明文件。

4、如結婚人為大陸人仕

則提交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

○其他注意事項:1) 結婚儀式將於各地方法院的禮堂內舉行

為了確保您的婚禮順利進行

可以在登記時順便查看禮堂位置及於結婚日時

最少提前30分鍾到達。

2) 於結婚日當天

新郎新娘及2位證人

須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提前30分鐘

如未滿20歲者

法定代理人必須一同到場作證

禮畢後會交付新人結婚公證書正本兩份及繕本一份

給新人申請戶籍婚姻登記時使用。

3) 於法院公證結婚

雖然簡單

但亦應尊重

不可穿牛仔褲或過份隨便的裝扮行

法院提供的衣著意見如下 :新郎 : 西服(必須打領帶或領結)

中山服、軍人制服、公務員制服、青年裝、中式長袍、夏天可穿襯衫打領帶配長西褲都可參加婚禮.。

避免穿毛線衣、茄克等、不可穿牛仔褲!

新娘 : 長裙、禮服、婚紗、洋裝、中式旗袍都可!

-------------------------------------------------------------------------------------如果要公證結婚!

需要帶什麼?應在您選定結婚日子之前三個工作日以上(供公證處前置作業時間)

由您們中一人攜帶男女雙方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份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

前往公證處填寫公證請求書

辦理預約登記。

結婚人及證人皆須年滿二十歲

並於結婚日親自到場。

公證結婚費用一千元

須英文證書者

加收四百元

預約登記時並帶護照正本(並備影本附卷)。

經商得公證人同意

於假日舉行者

費用一千五百元

須英文證書者

一千九百元。

公證結婚當日

結婚人及證人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

結婚人是否穿著禮服皆可

但應服裝整齊。

參加婚禮人員亦應服裝整齊。

並應於所訂結婚時間前三十分鐘辦理報到。

結婚儀式完畢

公證處會交付結婚公證書三份

其中一份儘速帶至戶政事務所供辦結婚登記。

事先電話預定公證結婚日。

要先去地方法院申請時到服務台去填寫書表。

要帶男女雙方身分證到地方法院提出申請。

也要帶兩位証人的身分證去填寫。

之後法院人員會通知你幾號在第幾個法庭由法官證婚。

到時新郎新娘及兩位證人都要到場。

法院會電腦製作結婚書。

切記要帶結婚戒指因為有一段是交換信物及拍照。

當天要穿整期清潔。

最好提前早到十分比較好。

還有要帶兩個紅包給你們的證婚人。

要公證結婚之前一定要去法院先報名。

(公證結婚登記)。

請在你要公證結婚的前1-2個星期前去報名。

如果是好日子那麼就得更提早!去報名前請務必帶男方及女方的身份證及印章(男方或女方一人去即可)。

還有兩位公證人的身份證及印章。

(公證可以不用去)等到公證結婚那天:男方及女方及兩位公證人都必須到場。

--------------------------------------------------------------------------希望能幫助您~~~~~恭喜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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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021506402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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