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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次有自發性氣胸,可申請補充兵嗎

家人70年次

學業終於告一段落

現在面對証照考順便等兵單

因為家人在三年前有自發性氣胸而被送進急診室

後來轉診到家附近的大型醫院開刀引流並住院一星期

是否可以因有自發性氣胸來申請補充兵呢?因為是三年前的事

之後家人怕復發都不敢做激烈運動

三年前是因為去跑操場後休息不久就突然無法順暢的呼吸而被送去急診室被要求立刻開刀因為我看另一位大大在其它人問題回答是69年次以前的才有補充兵可以當

那家人是只能替代役或著他具有免役的條件?要申請的話

要等兵單來再申請

還是拿到畢業証書就可以主動去兵役科申請
版主你好!!乙等是常備乙還是替代乙!?三年前有自發性氣胸~依據97年1月1日發佈體位區分標準~第51項氣胸規定~必須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才能符合免役體位~1.肺囊腫合併行動氣急紫疳及肺心病現象者。

2.肺膿瘍、氣胸、水胸、血胸、膿胸或乳糜胸經治療

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3.自發性氣胸曾於最近一年內發作二次以上

發作時均施以胸管插管治療或經電腦斷層掃描等精密檢查

有不正常肺泡存在

有病史可資證明者。

4.自發性氣胸曾接受肺組織切除手術

有病理報告可資證明者。

5.水胸、膿胸或乳糜胸經治療一年以上仍未痊癒者。

由於家人已經在97年之前就已經判定體位~現在申請複檢就必須依照現行新標準來判定~你說他已經判定乙等體位!是常備乙還是替代乙!?這點直接關係到該不該當兵~第一.假設是替代乙體位就可依據體位區分標準修正後相關配合措施第5條規定改服12天的補充兵!!第二.假設是常備乙體位就必須依照上述新標準來申請複檢~只要達到上述規定就能改判免役體位~有問題可再提出~做人處事需帶俠氣三分! 參考資料 常43.4B.18C 北山鐵衛~
小弟66年次18歲高三那年自發性氣胸開了兩次刀 前後住院28天(第二次開刀併發肺積水及肺炎..才會搞這麼久)也因此休學住院期間 醫生主動告知 這可以申請丁等體位...家人不願意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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